八个月监禁?揭秘长江休闲垂钓的正确策略

发表时间: 2023-09-02 10:00

长江“十年禁渔”的生态回暖计划,如今已经实施了几年了。在这些年里,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,长江的生态环境也在不断的好转。可以说,长江禁渔的决定,是实打实的“功在千秋”。


但这样的决定,也并不是没有受伤的人。曾经遍布长江水域的钓鱼人、捕鱼人,就受到了极大的冲击。捕鱼人就算了,肆无忌惮的捕鱼行为,对长江生态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。以休闲为主的钓鱼人,很多都会愤愤不平,觉得自己被禁的太冤了。

可实际上,在长江流域休闲垂钓,并不是被完全封禁的。长江水域的禁渔,是有明确的规范限制的。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垂钓行为,就是被允许的。有问题,是那些违规的钓鱼举动。打着钓鱼的旗号捕鱼,或者使用一些伤害性太大的方式,自然是不被允许的。

前不久,长江水域有一起“钓鱼案”开庭审理。当事人最终,被判处了八个月的刑期。这起案件的当事人薛某,与其他触犯捕捞鱼类法律的人不同,此人使用的钓具是规定范围内的单杆。

薛某之所以会被判,并不是因为选错了钓具。他真正犯罪的地方,是钓鱼的目的,即钓鱼的场所。

据悉,薛某本身是一个有过前科的人。在出狱之后,薛某就一直都是个无业游民。每天无所事事的他,有时候会约着朋友一起去钓鱼。他钓鱼的技术也是真的好,每次去钓鱼他都会有鱼获。多出来的鱼获,他会十分仗义的送给自己的朋友。

次数多了,朋友也不好意思了,开始给他钱。这一给,让薛某找到了一条生财之路。薛某心想,自己不如就卖鱼吧,反正自己的钓技好。说干就干,薛某从此就开始以钓鱼谋生,每天都拎着自己的鱼竿去钓鱼赚钱。

而薛某所在的水域,恰恰是刀鲚的保护区。要知道,保护区是不允许垂钓的,任何方式都不可以。最初,相关人员看到薛某的时候,还会好言相劝,以为薛某是误闯,不知者无罪。但遇到了几次之后,执法人员就意识到不对了。哪有三番五次误闯的,他们开始观察薛某,这才发现了对方的不法行为。

在一年的时间里,薛某一共收获鱼获两百多斤。这些鱼获,被他分别卖给了七个人,总计收货一万两千多元。赚的不是特别多,但足够他开心。

而薛某这样的行为,已经和本身的休闲垂钓不相关了。薛某售卖鱼获,并以此谋生的做法,已经将自己的垂钓行为,划分到了非法捕捞的范畴中。而这种行为,是很明确的违法行为。

要知道,钓鱼行为的违法与否,主要看的就是垂钓方式、垂钓目的、垂钓区域、行动时间等。这几点,触犯了任何一点,都是违法违规,需要负责的。

想要在长江水域垂钓,正确的做法是这样的:选择好单线单钩的渔具,寻找一处非保护区的水域进行垂钓。钓鱼过程中,遇到保护动物要及时放归。钓鱼之后,如果鱼获过多,也要进行响应的放流,不能借此牟利。这样的做法,基本上就不会有问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