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州钓鱼爱好者注意:乱搭“钓鱼台”将受罚

发表时间: 2022-09-18 18:09

百里柳江风景如画,草地绿树倒映水中,但沿岸冒出一个个用竹竿、破木板搭成的平台,上面还堆放着杂物,那就十分“辣眼睛”了。针对近期市区河段乱搭“钓鱼台”现象增多,9月14日起,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联合保洁队伍,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清理行动。

01水上支队开展集中清理

14日上午8时许,两艘执法船从滨江东路柳州公务码头出发,到达白露大桥后,根据事先制定的计划,兵分两路从左右两岸开始,由工人使用电锯、撬棍、锤子等工具,对沿岸的乱搭乱建开展集中清理。

在白露大桥下游二三百米处,执法人员和工人上岸对一个搭建在浅水处的简易平台进行拆除。他们将绳索割断,将竹子拼成的“台面”掀起,然后两名工人下水,将8根打入水底泥沙中的竹子“地基”连根拔除。这时,两艘水上保洁船也赶到了现场,将拆除后的垃圾全部装上船。

随后,众人又马不停蹄地拆除了多处用竹栅栏、沙袋打造的岸边“钓鱼带”,以及几个较大的“亲水平台”。这些“亲水平台”上面,还有十多根钓竿伸出水面正在进行“无人作业”,旁边有遮阳伞、床铺和简易帐篷,但现场却找不到当事人。工人将平台拆除后,把渔具和铺盖都收好并集中摆放,以方便当事人回收。

据调查,这些平台都是垂钓爱好者搭建的,“钓鱼台”搭在水上,岸边则搭建帐篷、简易棚屋用于休息。虽然执法人员经常开展巡查及小范围的违章搭建拆除,但由于钓鱼台和简易棚搭建简单,经常一夜之间又原地“重生”,难以彻底杜绝。

02河道“乱搭台”违反多项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相关规定,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未经主管部门或管理机构同意,擅自修建临河建筑物、构筑物并逾期未自行拆除的,由执法部门依法拆除,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个人负担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
另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,在河道管理范围内,擅自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或其他建筑设施、存放物料等,主管机关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可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

执法人员介绍说,近年来,水上支队持续进行常态化巡查和管理,以及日常清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,维护着辖区水域的生态环境和汛期行洪安全。在平时的工作中,也注重对广大市民特别是垂钓爱好者进行普法宣传,得到了众多市民的支持。

如今,在对沿岸非法构筑物进行清理时,绝大部分当事人都能自觉离开,配合执法。但是,也有不少人拆完之后又择机偷偷搭建。

03建议市民使用移动式钓台

由于近期违章搭建较多,此次集中整治清理行动持续一周,每天拆除约30处违建“钓鱼台”。

早在去年1月1日,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柳州市区中心水域设置严管区域的通告》已经正式施行,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柳江河中心区水域,即柳江河露塘至红花电站河段及其支流的管理。

在此,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市民,执法部门的管理和查处力度不会松懈,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反复乱搭乱建。如有垂钓需要,建议使用可移动的折叠钓台,随钓随用,用完带走,既方便又不违规。希望大家积极保护柳江生态环境,文明垂钓,为百里画廊的人文景观增添光彩。